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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水
    全厂排水系统分为生活污水与雨水系统,室内排水采用污废分流制排水形式,室外排水采用雨水污分流制排水形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初级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起经厂内预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三级接管标准后排入港区污水管网,再进入嘉兴市污水处理管网,经嘉兴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海。
    成品罐区和液氨罐区在防火堤外均设有排水隔断阀门与水封井,防止火情向防火堤外蔓延。
(2)废气
    本项目的工艺废气主要为乙醇胺、氨气等。催化剂罐的放空排放尾气G1—1中主要污染物质为氨气,单个排气筒的排放速率为0.573kg/h,小于GB14554—93《恶臭污染排放标准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8.7kg/h),排放筒高度为25m,可做到达标排放。一乙醇胺塔、二乙醇胺塔、三乙醇胺塔塔顶均设置2级循环冷却水冷却系统,在此过程中产生少量不凝的气体通过真空系统排放,废气中的主要物质为惰性气体N2和乙醇胺,排放筒高度为20m。所有储罐呼吸口全部连通并采用氮封系统,设置1个不低于15米的高排放口。叠加后保护目标处的大气环境质量可满足二类区标准,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噪声源主要有风机、水泵、真空泵、循环泵作业时产生的噪声,尽可能布置在室内,并采用防震、消声、隔音措施,加强厂区绿化,使噪声最大限度地随距离自然衰减,经过整体声源预测模式预测,该项目建成营运后,厂界昼夜噪声值均满足功能区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体废物
    对生活垃圾加强管理、及时收集、外运,避免因雨水冲刷造成二次污染。
    企业建设符合标准的专门设施和场所,对危险废物(精馏残液、废包装袋(桶)、废水处理污泥)暂时在厂内贮存,并设立危险废物标示牌。对危险物进行申报登记,并定期交由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理设置。在厂内的贮存时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待嘉兴市固废处置中心成立后,保证将各类固废送处置中心进行安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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